教师作为撬动乡村教育治理的关键支点一直备受重视,而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乡村教师队伍,必须要从根本上吸引和留住教师,激发教师热爱乡村教育、奉献乡村教育的热情。
虽然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提升乡村教师工资水平、增加乡村教师津贴及职称 评聘向乡村倾斜等,但是乡村教师队伍在 “选、育、用、留” 建设全链条环节上依然存在问题 。
乡村教师激励政策的实践误区
1、乡村教师激励要警惕“回程效应”
回程效应是指资本、技术、劳动力等受生产要素差异的影响,由经济落后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的现象。
区域经济社会发达的城市地区,在积累资金、吸引人才等方面相比乡村而言,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当劳动者进行择业选择时,通常会选择能够获得最佳经济机会及优质教育、医疗保障等公共服务资源的城市。
在此情况下,乡村学校往往在吸引和留住教师方面处于竞争劣势。各级政府尝试通过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以及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等举措来增强和提升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这虽在很大程度上稳定了乡村教师队伍,但在乡村优秀教师留任博弈中,政府和优秀教师采取的策略都是基于自身的损益,从长期的政策实践来看,依然有大量的乡村教师流失,激励并未完全达到预期目标,因此必须警惕激励政策乏力引发的 “回程效应”。
2、乡村教师激励要避免加剧“偏差行为”
乡村教师在具备职业人身份之前,首先是理性人。
理性人是一个量化概念,它从对偏好或利益满足的量化比较和排序推出行为选择的排序,即它假定人们总是会选择带来更大量化满足的选项。
也就是说,乡村教师在工作中有着最大化自身利益或偏好的追求。教师在就业时首先考虑的是区位条件优越、资源禀赋充分的地区,物质条件匮乏、基础设施不健全仍然是阻碍乡村教师留任的重要原因,面对蜂拥而至和不断叠加的津(补)贴及职称(职务)评聘倾斜等政策,可能使乡村教师激励遭遇 “萨玛利亚人困境”。
也就是说,个别乡村教师面对倾斜和优惠政策, 会有意采取恶化自身的处境等 “偏差行为” 来获取更多的政策照顾,以此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在乡村教师激励政策的实践过程中,行政力量影响着资源的流向,当资源大量向乡村迅速集中时,由于并不需要乡村教师付出额外的努力就能获得某些资源,因此就使得部分教师容易放松提升自我能力发展的要求,进而选择加剧 “偏差行为”,通过显示自身的 “弱势地位” 和 “困难处境”,以谋求获得更多的政策资源。
3、乡村教师激励要谨防“表面化激励”
教师激励是指激励教师主动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努力 “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既实现教育公益,又促进其私益的增加。
一方面,在乡村教师激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由于前期对乡村教师需求的调研不足及后期政策调整滞后等因素,造成现有乡村教师激励政策并不能完全满足乡村教师的需要。也就是说, 既有政策没有完全反映一线乡村教师的生存状态和真实感受,这极容易导致激励政策不能真正走进乡村教师的内心,难以贴合乡村教师的真实需求,造成 “表面化激励”,从而难以起到很好的激励效果。
另一方面,乡村教师激励从根本上讲,还是要通过丰富教师的获得感来提升乡村教师对社会地位的感知,树立起乡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而且,乡村教师对激励政策进行评判的最直接依据,就是其是否明显提升了自身综合性收益。也就是说,收入是否增加、职称(职务)评聘是否更加容易及衣食住行是否更加便捷等。
有调查显示,乡村教师的实际收入比本地公务员低,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和实际获得感均不高。
而在政策实践中,有的地方 “表面化激励”,将制定出台纸面政策的数量作为政绩,将 “纸面激励” 作为对激励政策的落实。
乡村教师激励政策的优化思路
以政策偏好为导向,构建响应机制
乡村教师既具有教师身份,也在社会、家庭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收入的增加虽然在短期内能够激励乡村教师,但是缺乏长期性。
在乡村教师激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中,对经济激励有着明显的路径依赖性,而忽略了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教师需求偏好不断调整升级的现实。为此,必须要构建起以乡村教师政策偏好为导向的需求响应机制。
一方面,从全面报酬视角出发,及时将以往不被关注的及潜在地对乡村教师个人及家庭有着重要影响的因素纳入政策视野。不同时空背景下教师群体会基于不同的动机需要而展现出多样的政策偏好,乡村教师对不同激励政策的偏好程度存在着差异,除经济性与职务晋升性激励外,也要关心乡村教师因选择乡村学校而带来的生活居所、子女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
另一方面,要定期开展需求反馈调查,相关教育部门要组织进行教师工作生活质量调查和座谈,了解乡村教师的切实利益需求,并及时对乡村教师合理的现实利益需求进行整合,摸清乡村教师群体的偏好,然后对激励政策进行调整和优化,更好地回应乡村教师的需求,以此促进乡村教师教书育人和个人发展的共赢。
构建多元协同供给结构
乡村教师激励政策作为一种制度安排,面对乡村教师激励 “内卷化” 与 “路径依赖” 的困境,很有必要从供给侧出发进行优化,通过对多元协同供给结构的构建,优化激励政策的效果。
转变供给理念
要转变激励政策实施的主体只能是政府的观念,积极鼓励公益组织、基金会、企业、高校等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参与到乡村教师激励中。
明确供给权责,明晰分工
要明确政府在激励政策实施中的主导地位,特别是地方政府作为政策落实的直接执行者更要强化担当意识,积极承担起执行、协调等方面的职责。
社会力量作为重要补充力量,可以依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来确定供给领域,如高校可以为乡村教师的进修培训提供继续教育方面的支持。
优化供给侧动力模式
要针对不同的供给主体设定不同的激励模式。对于地方政府可以采取增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给予表彰激励等措施,对于社会力量则可以采取有关政策倾斜照顾、税收优惠、表彰奖励等措施,以此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的积极性。
完善考核监督机制
考核监督是激励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乡村教师激励政策考核监督机制,既能够强化政策执行者的责任控制能力,也能有效提升政策效能。
明确考核对象和考核标准
将政策目标群体和政策执行主体均纳入考核范围, 分类别、因地制宜地制定考核内容和达标条件,确保通过考核达到事前激励的效果。
监督工作贯穿政策执行全过程
上级政府要定期就政策落实状况对下级政府开展监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或者执行有偏差的要及时纠正,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政府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教育部门要定期组织学校对教师教学目标达成情况开展检查督促,确保教师能够按照教学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并将教学过程中的表现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探索建立容错机制
灵活性是激励政策成功实施所必备的,探索建立容错机制就是要释放激励效能,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政策自由空间,允许地方政府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对激励内容、方式等进行创新探索,以期设计出能够实现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共生的激励政策举措。
乡村教师激励政策要凸显弱势补偿
乡村教师激励政策虽然有效彰显了教育政策的公平性,对于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具有一定促进作用,但是乡村教师在与城区同类教师的自我比较过程中,由于经济收入、发展机会及可享受的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差距,不免产生相对剥夺感。
乡村教师在教师队伍中处于弱势地位。为此,乡村教师的激励政策要充分体现弱势补偿的价值取向,通过增加津(补)贴、调整职称(职务)评聘条件等政策向乡村教师的倾斜来缩小城乡教师之间的差距,增加乡村教师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另一方面,弱势群体不仅指经济弱势,也涵盖能力弱势和权利弱势,因而对乡村教师激励时要确立不同层次的激励目标和对象,分类制定措施,避免出现一刀切和“大锅饭” 现象。
加快乡村学校软环境建设
教师的工作幸福感是教师个体在学校客观环境中的主观感受,是教师在工作过程中的情感体验。要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就必须让教师对乡村教育产生情感。
也就是说,要让教师在乡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过程中获得幸福感,而这种幸福感的获得并不产生于硬件设施设备,而主要来源于学校工作学习的软环境。
首先,要加大情感关怀。
学校领导要多关心、关注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工作生活质量,多与教师开展谈心谈话,及时解决教师工作学习中遇到的困难,让教师感受到自己被重视、被尊重。
其次, 要加大事业支持。
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对乡村教师在专业成长上给予帮扶,积极为教师外出培训、学习进修、参加校内外教师技能比赛等创造条件,为教师专业能力的提升做好保障支持工作。
再次, 要积极开展团建交流活动。
既可以由学校单独组织校内教师,也可以由教育部门组织多个学校,开展参观学习、运动会、联谊交流会等,增加教师融入乡村教育的情感。同时,教育部门要利用官方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工具讲述乡村教育中的感人故事和乡村教育的独特魅力,丰富社会公众对乡村教育的认知,避免乡村教育和乡村教师被污名化。
来源丨《中小学校长》
作者丨许佳宾 赵璇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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